1、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承坟设备设计、制造中所用焊接材料的存放和使用管理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药皮焊条、焊丝等焊接材料的存放和使用用期间的质量管理。
2、 引用标准
JB/T3223焊条质量管理
3、 焊接材料的存放
3.1入库
3.1.1入库材料的焊接材料,应是经验收合格的材料。
3.1.2入库材料的每个包装上应打上验收合格的明显标记。
3.1.3对库存材料应建立档案,注明材料种类、名称、批号、生产厂、出厂日期及验收报告编号。
3.2库存条件
3.2.1材料存放库内应清洁、干燥,不允许存放有害气体和腐蚀性介质。
3.2.2材料存放库内应设置温度计和湿度计,室内温度不得低于5。室内相对湿度应低于60%
3.2.3焊接材料应放在搁架上,架子离地面高度和离墙壁距离均应不小于300mm。
3.2.4焊接材料应按种类、牌号、规格、入库时间分别码放,当在同一搁架上堆放不同材料时,在不同材料之间应设置一定的物理间隔,避免造成混乱。
3.3存放期间的检查
3.3.1在存放期间,每批焊接材料应有下述明确标记。
1) 名称(型、牌号)
2) 批号,批号的编制内容如下:
H(焊材第一拼音字母)X(年号)XX(月号)XX(序列号),例:H40806表示焊材2004年08月第6批验收,编制的批号不能重复。
3)入库数量
4)入库日期
3.3.2仓库保管员应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存放材料的外观质量,对于材料品种、规格、数量应经常按标记牌进行核对,防止错发错放,发现材料受潮、发霉、锈蚀、污损等变质情况时,京戏及时报告有关单位进行妥善处理。
3.3.3对于库存超过一年的焊接材料,检验部门应进行一次复查,对质量有怀疑的焊接材料应按JB/T3223规定重新进行复验,提出延期使用、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的报告,在未经批准前、该批材料应封存,不准继续使用。
4、 焊接材料的存放4.1领取焊接材料时,必须持领料单,经仓库保管员核准后方可发放。领料单包括如下内容:
1)材料种类、牌号(型号);
2)材料规格
3)数量;
4)领料日期;
5)批准人、领料人、发料人签字
4.2焊接材料应坚持先入库先发放原则。一次出库量不能超过上岗焊工三个作业班的需用量。
5、焊接材料的使用管理
5.1烘干和保管
5.1.1车间应设焊接材料管理员,负责材料的烘干、保管和发放。
5.1.2焊接材料烘干应严格按照各种材料规定的烘焙温主和保温时间进行。烘焙时,在每个烘箱上应挂有标牌,记录装入的焊接材料牌号、批号和烘干条件。
5.1.3一个烘箱每次只能烘焙一种牌号的焊接材料,但具备下述两条规定,可同时装入几种不同牌号的焊接材料;
1) 烘焙作业指导书相同,且材料类别一样;
2) 在不同牌号的焊材之间设置一定的间隔,并放入不锈钢标记牌。
5.1.4焊接材料在烘箱中不能成垛成捆堆放,应铺成层状,药皮焊条不超过三层,以避免在烘干时受热不均,潮气不易排放。
5.1.5烘焙焊条时,禁止将焊条突然放进高温炉内,或从高温炉中突然取出冷却,防止焊条因骤冷而产生药皮开裂脱皮现象。
5.1.6焊接材料经高温烘干后应转入100~150恒温箱中保存以备使用。
5.1.7每个焊工应配备一个100~150手提式保温筒,领出的焊条放入保温筒内随用随取。如焊条搁置在常温下超过四小时,则需重新烘干。重复烘干的次数应按材料供货商在质量证书一规定的次数。对于低氢型焊条重复烘干次数不宜超过三次。
5.1.8在材料烘干期间,应由检验人员对操作过程进行检查和核对,并在操作记录上签名。
5.2焊拉如对焊接材料的识别
在焊接材料使用过程中,为防止错拿错用、发生质量事故,焊工应使用具有规定标识的焊材,对没有标识或标识分辨不清的焊材严禁使用。